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到我院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用人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区妇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12名,其中儿科专业3人、产科专业2人、妇科专业3人、内科专业1人、检验专业1人、超声专业1人、麻醉专业1人。
三、相关待遇
原则上均为合同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思想政治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服从调配。
2、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相符,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其中儿科、产科、妇科、超声专业、麻醉专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在2014年之前取得,并且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检验专业要求具备检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含)。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鲅鱼圈人事人才网、鲅鱼圈新闻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5月27日-6月5日。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141号窗口。
3、联系电话:0417-6167627、6872226。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考试合格证明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一份。
5、资格审查:由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身份、资格等信息进行审核。
(三)招聘方式
1、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部分相结合方式进行,占比分别为60%、40%,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另行通知。
2、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按时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3、考核人员及分工:整体招聘考核工作在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四)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情况,按照综合成绩排列名次,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上岗之前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低录用,笔试成绩仍并列者,由领导小组研究产生。录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婴医院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