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整个招聘工作。医院党政办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年龄、身
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应聘人员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此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卫生计生委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等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均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栏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进入“2016年度湖南省交通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入口”报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附件。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须到交通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公示栏发布。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6年8月15日- 20日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在“2016年度湖南省交通医院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页面,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序号1—8的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三基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技能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表达能力等。
应聘序号9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表达能力等。
应聘序号10的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技能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面试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操作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表达能力等。
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技能操作、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
应聘序号1—8的岗位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应聘序号9和10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
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2233013(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2233011(医院党政办)
湖南省交通医院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