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惠东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精神,2016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为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5人,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0人,县中医院招聘59人,县第二人民医院招聘23人,县慢性病防治站2人(详见附件职位表)。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惠东县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职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10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惠东县图书馆四楼(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侨胜南路6号),联系电话:8812198。
(三)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所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设置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考生年龄计算至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为止,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自毕业报到之日算起至报名截止日为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1)卫生类岗位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医疗卫生通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综合类岗位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知识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并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考生。
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不含未婚证);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上述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面试
(1)卫生类岗位面试实行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应变能力、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综合类岗位面试实行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3、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三)总分计算
1、考试的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并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其他事项
1.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公开招聘公告在惠东县人社局网站(http://rlzyhshbz.huidong.gov.cn/)以及惠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
附件:1、2016年惠东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卫生类)
2、2016年惠东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综合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