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其中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招聘行政辅助人员、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016年8月28日(星期日)中午12: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考要求: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报考人员须按《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请应聘者于2016年9月1日中午12: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暂定于2016年9月3日(周六)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考生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前往。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为1:5;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比例,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站上分别公布。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主要检查应聘者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否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考单位负责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和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新聘人员离职后出现空缺的,可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从应聘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办理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穗天人社〔2011〕97号)中规定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和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108420(卫生监督所)、020-38622164(宣传部)。
附件:
1.附件1:岗位需求表.xls
2.附件2: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3.附件3:考生资格审查资料目录.xls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宣传部
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