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规定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8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计划
招聘范围为全县政府举办的11家乡镇卫生院。全县共49个岗位计划招聘83人。详见《2016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进行管理,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有广西户籍的公民;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
(六)上林县乡镇卫生院已纳入用编管理的人员(实名制在编人员、新人新机制人员)不列入此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上林县政务信息网、上林县有线电视台、上林时讯、上林县人才网、上林县就业网等网络媒体发布。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6年 10月30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 10月30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 月1日-11月14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上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办公室(上林县大丰镇板黄片区环城路),联系电话:0771-5215765。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上林县政务信息网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填写《2016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如工作证明)。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对报考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具有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且符合岗位所要求条件的,由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
2.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
3.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 。
对报考我县乡镇卫生院免面试岗位的人员,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上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同意批准,可以直接进入考察,考察结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学历高、执业时间长的人员。
六、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的岗位要求都是符合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免笔试条件,因此,具备报名及资格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在“公招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上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林县编委办共同组织实施。
(一)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官组成: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外县考官不少于3人。
(四)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五)面试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公布该岗位参考人员当天的面试实考成绩。
七、加分(会计、出纳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
1、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2分;
2、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及以上工作且满2年以上的加3分;
上述2项,如同时符合的可以累计加分。
八、总成绩公布
总分=面试分数+加分分数,考生的总分在上林县政务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为7天。
九、考察
考察人员确定。按照总成绩(含面试分、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
“公招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入围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考察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考察。
十、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上林县县级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上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林县编委办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公招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招领导小组”报上林县人民政府审批,再由上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及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被聘用,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十二、招聘纪律
(一)2016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5222362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016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2016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rar
上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