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所列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道德品质;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明确的具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5.热心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30号,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3.联系电话:0580-2025920,0580-2290363,联系人:王主任、徐老师;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学历证书原件。
(二)考试
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
(三)成绩公布
请考生在面谈结束后及时登陆舟山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在“公示公告”栏查询结果。
(四)录用
1.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残疾人保障金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5920,0580-229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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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