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员3名,其中区卫生健康局2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6.招考部门认定的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部门,电话:020-3285510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1)《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如为2021年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并确保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
(4)对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学历、学位、年龄等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三)领取准考证
完成现场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必须携带齐全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相关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1)所有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或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如果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3.考试总成绩组成。
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岗位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四、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或“穗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或“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或“穗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或“穗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录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咨询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020-32855106。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监察部门020-32855107。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docx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