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1、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年龄18-35周岁,有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05月14日至2021年05月20日止。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卫生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14-86421262、15298481567王主任)。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办公室现场报名。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报考人员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5、资格审查:医院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填写《报名表》。
(二)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内容:护理学。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3、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笔试须达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形式与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协调能力和岗位适配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名额以 1:1比例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都区卫健委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工资待遇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本次招聘由院纪检监察员全程监督,区卫健委监督电话为0514-86539196。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卫生院
2021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