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设置条件见附件
三、应聘条件
应聘对象须符合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年龄要求:引进计划表中的“50周岁以下”为“197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引进岗位信息于5月19日起,同时在桐城市卫健委、桐城市人社局、桐城市人民医院等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予补报。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桐城市西大街28号门诊楼四楼)。报名者应按照公告上的岗位和要求应聘,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聘书或聘文、工作经历证明。
现场报名者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cyy05566197009@163.com(命名为:姓名+应聘科室/岗位名称)。
网上报名者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cyy05566197009@163.com(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姓名+应聘科室/岗位名称),待现场确认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委和市人民医院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且只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答辩,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卫健委、桐城市人社局、桐城市人民医院等网站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桐城市人民医院引进人才实行服务期制度,引进人员须解除与原单位的聘任合同,并与桐城市人民医院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二)职称聘用按医院内部规定执行;
(三)聘期内可按条件聘任为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科室业务主任,享受科室业务主任绩效工资待遇;
(四)聘期内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由桐城市人民医院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
(五)其他待遇与医院正式人员同等享受。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安徽省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委监委会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556-6136602(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0556-6197009(桐城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56-6126009(桐城市纪委监委驻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委驻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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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引进计划及岗位设置条件.doc
2021年安徽省桐城市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doc
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桐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