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我市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西医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并须取得相应的学位。除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应于2015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4月26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缴费的具体办法请登陆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具体说明。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7日9:00—4月28日16:00;
报名及考务查询网址:http://www.plsrsj.gov.cn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务必于4月27日—4月28日下载打印《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此次招聘岗位系我市急需高层次、短缺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务必本人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登陆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到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调配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身份证,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相关证书,需提交学校就业主管机构和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式样附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其中中小学教师需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关资格证书等)。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主管机关在现场资格审查后另行组织,具体时间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后公布。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笔试的相关事宜见准考证。其中,同一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30人(含)以下的,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直接组织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各岗位类别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如直接组织面试,则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即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lsrsj.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直接组织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plsrsj.gov.cn)。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蓬莱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咨询电话:0535—5643526
监督电话:0535—5613678
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