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始建于1962年,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护理、医疗研究、康复、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于一体的二级中医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南宁市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和自治区、南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总院设在秀厢大道东段73号,下设江南门诊部和唐山城市养老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nanning.gov.cn)、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nnflzyyy.com)。
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nanning.gov.cn)、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nnflzy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总院(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3号)9楼办公室902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含当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由本单位与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1:3的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的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医院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领导班子、党支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503825。
报名地点:南宁市秀厢大道东段73号南宁市福利中医医院9楼办公室902室。
联系电话:0771-250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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