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A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详见附件3)。
2.B类:①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国内重点高校及相关医科(药科)大学毕业生(详见附件4)。③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1年QS排名前200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名单以官网公布为准)。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人才引进应届毕业生是指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的岗位。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5.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6.A、B类: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9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9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引进人数
具体引进岗位、引进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报名、引进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9:00—2021年6月11日16:00
报名邮箱:gtrenshike@163.com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高唐县人民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交个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0kb),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的荣誉证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成文件名为“报名单位+姓名+报名岗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gtrenshike@163.com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9日11:00—2021年6月12日12:00
《2021年高唐县人民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发布后和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初审通过者,邮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审查。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引进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医院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学校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岗位现场审查
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审查地点:高唐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门诊楼五楼人力资源部
应聘A、B类岗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5张(要求:须与邮箱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高唐县人民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应聘高唐县人民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未发放学历毕业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报到证(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0、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招聘岗位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考试根据各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高唐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中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面试人员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高唐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引进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高唐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之日起三年内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八、其他
(一)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人才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
高唐县人民医院 0635-6028358
监督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606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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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人民医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