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本次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条件见附件1。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引进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属在职人员引进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引进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引进,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引进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
9、以下人员不得引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6月30日。
2、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临沂市荣军医院官网下载《临沂市荣军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报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附照片发送至rjyy8016913@163.com邮箱,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8036251确认。医院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报名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
四、资格审查
1、对报名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
2、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临沂市荣军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临沂市荣军医院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7月30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报名引进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医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6、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引进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引进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引进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引进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临沂市荣军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由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临沂市荣军医院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由临沂市荣军医院具体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引进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对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予以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在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临沂市荣军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对违反此次引进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引进人员在引进期间要及时了解临沂市荣军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引进的,责任自负。
3、本次引进工作贯彻落实临沂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执行公立医院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4、本次引进工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将组织认真核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引进资格。监督电话:0539-8963765。
5、本公告由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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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