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等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1年6月1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一)招聘(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1年鹿城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2)。
(二)014、040、043-044、048、052、054-055、060、068-069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须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
(三)选调对象须为温州市事业单位(鹿城区卫生健康系统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编在岗年限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四)鹿城区人民医院、鹿城精神病医院属于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区属公立医院,本次招聘(选调)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照温鹿编〔2015〕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五)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6月17日。
三、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选调)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9:00--2021年6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9:00—2021年6月25日12: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228.180.109:7000/signUp/),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确认后,由招聘(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6月23日17时前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2、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002、007-008、017、028、032、037、041-042、067-068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001、003-004、006、009-011、013-014、016、018-020、022-027、029-030、034-036、038、045-046、048-049、051-058、062-064、066、069、074、076-078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选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选调)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选调)计划将于2021年6月28日在鹿城公务网(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布。招聘(选调)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到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宽带路7号511室)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005、012、015、021、031、033、039-040、043-044、047、050、059-061、065、070-073、075岗位按照实际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开考。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7日9:00--2021年7月10日9:30。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同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
2021年7月10日上午9:00-10:00《医学基础知识》
2021年7月10日上午10:00-11:30《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医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内容详见《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1年鹿城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2)。
4、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5分,笔试总成绩低于55分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公务网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体检、考核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户籍报名的,应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附件3)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报考选调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2)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由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选调)对象,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拟聘用(选调)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调动)手续所需材料(选调对象需征得原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当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调出的意见,签署《事业单位交流人员审核表》),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选调)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001-073),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选调)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报名时对任职资格不作要求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否则到期后予以解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1年6月7日起至6月16日止。考生对招聘(选调)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10日前向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意见,鹿城区卫生健康局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商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另行确定。
(二)本次招聘(选调)其他相关信息将发布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请予关注。
(三)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温州市各县(市、区)生源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至2021年6月17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五)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6月17日9:00--6月23日17:00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选调)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九)本次招聘(选调)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在招聘(选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咨询电话:鹿城区卫生健康局88202157、88108900、56588156(报名咨询),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990920,招聘(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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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鹿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2021年鹿城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