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4名,具体岗位详见《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25日
2.报名地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大楼5楼)。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
4.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并提交《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和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可下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报考者在本年度毕业时无法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件,一律取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招聘程序
1.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
2.试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用人员名单,原则上试用比例为2:1,岗位人员不足时,可直接进入临床试用,试用一个月后进行考核评估,由人事、纪检、医务等部门到试用科室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职业道德和工作质量评估标准进行测评打分。考核评估成绩总分为100分,控制线为7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名单,低于70分不予聘用。临床实践试用时间为1个月。
3.考察:待拟聘人员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考核评估成绩顺延递补。无符合条件人选职位可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规定办理聘用上编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请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1.市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0796-8229317(监督举报)
2.市中心人民医院人事科:0796-8259369(考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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