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招聘对象为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中起点),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6.具备《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1年5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至6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6月19日下午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66号门诊楼四楼(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主院区人事处)。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①身份证;②2021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学校已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等材料;③高中毕业证书;④外省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认证和国家计划内统招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省教委验证的录用花名册等)。
(2)本次招聘收取考试费100元。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由医院人事处会同监督审查室依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报名期间,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实践操作技能考试、面试前将对拟进入此环节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
(4)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至少14天前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如报名前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接触入境未满28天人员,“健康码”及“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则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等招聘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内容为护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前,医院对相关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时,考生需自备白色工作服(无学校标识)、护士帽、口罩等物品。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得分情况,按笔试占50%、面试占4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1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聘用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各项成绩均相同,另加笔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入职报到后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卫健委、市一院网站和医院事务公示栏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未能取得当年执业护士资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卫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15-66696810(市第一人民医院监督审查室);
咨询电话:0515-66696806(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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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
2021年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