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适应岗位工作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7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7月2日至2003年7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期间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用就业推荐表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截止至2021年7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或《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简章发布
(一)招聘简章发布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16日
(二)招聘简章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简章发布地址: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武鸣区各镇卫生院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发布。
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6日
报名形式 :1.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招聘岗位计划表,下载填写《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各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原件与复印件到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报名,符合免笔试、直接进入考察和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2.网上报名。报考者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个人报考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rsff168@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永宁路22号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报名咨询方式:6238519 6238560
报名要求: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同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按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面谈(电话访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如遇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形,接到通知后,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向报考者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告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 7月20日前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所需携带核验的证件材料、笔试合格分数线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列为参加面试人选,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前需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城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7月28日前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所需携带核验的证件材料、面试合格分数线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考察人选产生的规则
(1)执业医师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如报考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可在空缺岗位中进行调剂,如不同意调剂则采取实际操作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2)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3)通过调剂方式确定考察人选。为能够招聘到更多优秀人才,满足招聘岗位需求,对未能按面试成绩确定为考察人选且服从岗位调剂的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同等岗位条件的空缺岗位中进行调剂。
2.考察内容及方式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遵纪守法、学习等情况,同时要对报告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分数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武鸣区各镇卫生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工作满3年后可通过竞聘上岗在武鸣区各乡镇卫生院间合理流动,满5年后,聘用人员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中合理流动。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211979
招聘联系方式:
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 0771-6238519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22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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