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医学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
3.责任心强,富有爱心;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同的学历学位与专业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二、招聘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www.myf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6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73号,电话0315-3725868。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携带①《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招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④本科、专科毕业证学位证、⑤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打印并亲笔签名)、⑥护士资格证、⑦护士执业证、⑧护理人员实习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所有材料(按照①—⑧顺序排列)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凡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及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部、护理部共同依据招聘计划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资格审查结果在现场报名时由人力资源部通知)。
5.考核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医院确定,并在医院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浏览医院网页。
(三)防控措施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省里要求,招聘考核要采取严格防控措施,控制规模,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本次招聘拟采取如下措施:
1.应聘人员测量体温、提交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出示河北健康码或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医务处提供);
2.应聘人员等候及考核期间前后左右间距不少于1米。
(四)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通知。笔试成绩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2.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通知。成绩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由高到低,按排名前6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通知。
4.考核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学历(学位)较高者;5.工作经历较长者;6.中共党员;7.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8.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地点: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二层查体科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www.myf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人选放弃及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特别说明:本次招聘通过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https://www.myf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招聘全程纪检监察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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