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工作期间未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五)凡是以单位委培学员身份参与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仍在委培单位服务期内或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不予报名。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我院聘用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基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须严格按照医院防控工作要求进入院区。
2.报名材料
(1)填写并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它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有效证明及相关文件材料;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6)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3,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
(7)其他材料(如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4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4楼人力资源部,联系方式:0752-2288163。
5.注意事项: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资格审查
经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于2021年8月2日在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面试
我院此次公开招聘计划均为博士或副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考核方式。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3。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由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如服从调配,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应聘者的录用岗位进行调配。
(三)有体检不合格、放弃录用资格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讨论是否递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咨询单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752-2288163。
(六)监督单位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纪委,咨询电话:0752-2288280。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52-283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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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v.docx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