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章的证明原件(见附件4)。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和服务本县卫生健康系统的定向培养毕业生和三支一扶志愿者;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8.在国家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因违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资格条件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118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6名,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28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4名,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60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招聘信息通过洞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kou.gov.cn/)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1)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资料时间为2021年8月9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15日下午18:00)。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洞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kou.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只能高校应届毕业生才能报考。“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年龄界限确定为“28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被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所属专业相近且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进行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6)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7)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报责任自负。对招聘岗位所属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8)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好网报系统生成的“洞口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没有打印好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能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报名确认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所有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洞口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2.现场报名确认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持网报系统打印的《洞口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2018年(含)以前毕业的须持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须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必须在毕业后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乡镇卫生院的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并在现场报考时作承诺签字。
(3)须本人现场报名、照相(不接受委托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将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降低到2:1。
对限高校应届毕业生与不限毕业年份分设的岗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其余下的计划数调剂到对应的岗位。
所有调整、核减和取消后的招聘计划人数在原发布范围内公布后方可开考。
(2)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本次同类别(综合岗位类、西医临床类、中医临床类、护士助产类)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的综合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考试方式及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专业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为纸质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考试内容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县级卷和乡镇卷,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中心学历层次要求本科及以上的,考试内容为本科学历层次内容;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的考大专层次内容。乡镇卫生院考大专层次内容。
(2)专业理论考试内容
①综合岗位类:文秘、会计、信息员、心理咨询师、药学、中药等报考人员考各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②西医临床类:临床医师、B超医师、放射医师、麻醉医师、耳鼻咽喉医师、重症医师、妇产科医师、外科医师、精神医师、肛肠医师、骨伤医师、公卫医师、乡镇全科医师、疾病控制、法医、影像医(技)师、检验、康复医(技)师等报考人员考西医临床基础理论知识。
③中医医师报考人员考中医临床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④护士:考护理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3)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内容
①综合岗位类:文秘、会计、信息员、心理咨询师、药学、中药等报考人员考各相关专业技能知识。
②西医临床类:临床医师、B超医师、放射医师、麻醉医师、眼耳鼻咽喉医师、重症医师、妇产科医师、外科医师、精神医师、肛肠医师、骨伤医师、公卫医师、乡镇全科医师、疾病控制、法医、影像医(技)师、检验、康复医(技)师等报考人员考西医临床知识和(各)学科相关专业技能知识。
③中医医师:考中医临床医学知识和学科相关专业技能知识。
④护士:考护理相关专业技能知识。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9月11日上午:专业理论考试8:30-10:00;实际操作考试11: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60%﹢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成绩×40%。
(2)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专业理论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主观试题成绩高者优先,递补参照此法。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上(http://www.dongkou.gov.cn/)予以公布。如报考人员对个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查分。
(五)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的岗位人数,依据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出现体检报名弃权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2.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到上级医院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出现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应聘资格、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1.笔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后,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因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分配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岗位(限乡镇卫生院)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用人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办理入编手续,并与受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查处。
七、其它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将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若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根据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应聘者在招聘各相关环节自觉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应聘者,在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所有应聘者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参与招聘各环节(报名、考试、体检)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五)咨询电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0739—7132627
(六)举报、投诉电话:
洞口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0739-7238926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7236385
本《实施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2021年洞口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xlsx
附件2:2021年洞口县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洞口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