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个岗位、145名工作人员。各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备三级综合性医院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紧缺岗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下午五时止。
2、报名地点:鄂东医疗集团黄石市中心医院7号楼1楼102室(黄石市天津路141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4、报名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往届生需提供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或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5)职称证原件、复印件1份;(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或社保缴纳凭证)。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16:00止。
(三)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网站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四)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为面试。
五、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
(一)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超过8:1的,须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增加笔试的岗位,笔试另行公告)。
3、面试前由鄂东医疗集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鄂东医疗集团黄石市中心医院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成绩查询
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成绩计算
1、增设笔试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2、成绩权重。面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
3、计分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原则上每人10分钟。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鄂东医疗集团官网查询。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鄂东医疗集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由鄂东医疗集团通知。
2、考察工作由鄂东医疗集团和医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鄂东医疗集团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医院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招聘医院根据考生总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集团审定后,在人社部门、招聘医院或集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集团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医院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集团和医院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医院外应聘人员面试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查结果。不服从集团和医院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鄂东医疗集团黄石市中心医院人事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258518、0714-6252694。纪检监督电话:0714-626826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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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鄂东医疗集团黄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表w.xlsx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