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PDF的形式发送至医院人事处招聘邮箱:xydfsyrsc666@163.com,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后将提供医院账号以邮件形式发给应聘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用100元)
1.报名时间:8月18日9:00—8月30日1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8月18日9:00-8月31日14:00;
3.陈述申辩时间:8月18日9:00-8月31日15: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8月18日9:00-8月31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8月30日15:00之前。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提交报名邮件、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在报名PDF邮件中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资料:
(1)《徐医大附三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需手写签名);(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3)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含学信网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4)各种荣誉证书及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开考比例为1︰2(岗位2122不设开考比),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医院官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3.非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情况待定,请报名成功后关注医院官网公告。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行程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三)考试形式:根据岗位不同采取笔试+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面试两种形式。
1.笔试:临床相关岗位,药学岗位,护理岗位进行相关专业内容笔试。
2.实践技能测试:实践技能测试按照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面试按照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xyfsy.com/)。面试方式将通过官网、电话、短信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没有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等考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60%。
5.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1)2119-2124/2129/2132/2137/2138岗位: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2125-2128/2130/2131/2133-2136/2139岗位:岗位最终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徐医大附三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我院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所有岗位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五、公示与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采取优惠政策措施招聘的拟聘用急诊岗位人员须在院前急救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或在院内交流到非急救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38064
联系人: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638079
联系人:张老师
点击下载>>>徐医大附三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ss.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