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临床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制剂、养老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第一批南宁市急性脑卒中救治定点医院、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南宁市文明单位。先后荣获中国卫生管理创新医院、中国中医医院竞争力排行榜300强医院、广西医疗服务百姓口碑榜(南宁)公益先锋奖等荣誉。
医院目前设北湖、新华两个院区,编制床位650张。现有职工1070人(含规培生),其中具有正高职称11人,副高职称136人,中级职称卫技人员347人;拥有广西名老中医1人,广西名中医1人,南宁市名中医4人。现有临床科室23个,医技药科室7个,行政职能科室19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开设南宁市急救医疗中心秀厢急救站。其中,脑病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广西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点,骨伤科、脾胃病科、妇产科为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妇科为广西中医药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点,肺病科、老年病科被列为广西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肺病科为南宁市重点培育学科。目前南宁市中医医院江南分院和失能老人康复综合养护院(南宁第一养护院)、望州岭制剂中心和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正在推进建设中。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形式、信息发布及程序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发布招聘信息:2021年9月9日起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nnszyy.cn/)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nnszyy.cn/)。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流程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到南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南宁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应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
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45号行政楼5楼
联系电话:0771-2297001
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唐老师
2.资格审查。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招聘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职称等证书。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3.直接考核。考核指标包括:学历资历、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详见附件3《南宁市中医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表》。
4.考察。医院党委根据考核情况、人岗相适等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医院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本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6.公示。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单位办公区域公示栏及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和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771-2297289,邮箱:nnszyyjj@163.com;
(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点击下载>>>南宁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ss.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