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2、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1981年10月26日(含)以后出生;
3、已就业的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5、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职位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其中护理岗位加技能测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与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海阳市卫生健康局一楼人事科(滨河路10号)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近期1寸同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身份证、须具备的其他专业条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现已就业的人员需携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五、笔试及综合面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考查内容: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二)面试:
(1)考查内容: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应急应变能力,其中护理岗位另加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4)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其中护理专业分笔试成绩、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30%、30%、40%核算)计算总成绩,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由主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从进入本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到岗,岗位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单位海阳市瑞诚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市就业培训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新录用派遣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招聘现场报名点、笔试考点和面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提供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单、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
2.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以及经现场检测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现场报名点、笔试考点和面试考点。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招聘现场报名点、笔试考点和面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招聘考试。
九、其他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各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5-3107605、0535-310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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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瑞诚就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