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文件,结合红塔区医疗业务和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现面向省内外医学院校择优招聘一批有志于献身医疗卫生事业的编制内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非医学类岗位(审计科、财务科和办公室)
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2.医学类岗位
2022年9月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成绩合格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或方向 |
玉溪市红塔区医共体总院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
审计科 |
1 |
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财务科 |
1 |
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
办公室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普外科 |
1 |
临床医学 | |
内科 |
2 |
临床医学 | |
眼耳鼻咽喉科 |
1 |
临床医学 | |
玉溪市红塔医共体高仓分院(红塔区高仓卫生院) |
内科 |
1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玉溪市红塔医共体李棋分院(红塔区李棋卫生院) |
口腔科 |
1 |
口腔医学 |
玉溪市红塔医共体研和分院(红塔区研和卫生院) |
口腔科 |
1 |
口腔医学 |
玉溪市红塔医共体大营街分院(红塔区大营街卫生院) |
针灸推拿医生 |
1 |
针灸推拿学 |
玉溪市红塔区医共体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代中医院培养 |
超声医生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玉溪市红塔医共体北城分院(红塔区北城卫生院)代中医院培养 |
中药师 |
1 |
中药学 |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
临床药师 |
1 |
临床药学 |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 |
超声医生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3.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毕业时须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向(医学类岗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
(4)达到最低综合考核分数控制线。设定最低综合考核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该分数线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
(5)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4日后出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不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核或招聘资格。
招聘期间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根据招聘人数和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后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替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苏宁电器4楼);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规培合格证或在院规培证明(医学类岗位)、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等,以及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报告,其他材料自行添加。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考核结束后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联系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岗位:13529768076(李老师);13529771717(赖老师);18908779068(郑老师);18724862030(邱老师)
红塔区妇幼保健院岗位:13887739042(韩老师)
(二)初选和综合考核
1.初选。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可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5比例的岗位,全部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时间:2021年12月17日,如有变化及其它考核事项另行通知。
(三)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过时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签订协议后放弃的,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在2022年9月30日以前到单位报到,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报考学历为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入职一年后经单位考核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示
(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
(二)需提供报名前2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报名和考核。
(三)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报名前2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报名和面试测评,未提供报告(证明)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四)“健康码”为红码的报考者不得进入报名和考核场所。
(五)报考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报考者给予支持和配合。
联系电话:0877—2026654(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22798、0877—202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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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红塔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医学人才报名表.docx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