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卫生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县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3〕16号)规定,为做好我县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武定县卫生局2015年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2015年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书记兼任,成员由人社、卫生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武定县2015年计划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武定县2015年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申报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学应往届毕业生;
2、大学本科学历;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5、具备所报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四、招聘方式及相关程序
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实行简化程序:
1、现场报名
由县卫生局、用人单位组成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到高等医学院校进行现场报名。邀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每一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出具身份证、有学校公章的推荐表。
2、考试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综合素质面谈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由主管局牵头负责,用人单位组成专家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下现场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面谈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试(综合素质面谈占40%、专业测试占60%),试题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家分专业各出五套,现场临时从中抽出一套考试。应聘者通过回答卫生部门专家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考评组主要考核应聘者对行业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及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评分。
3、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组成考察组进行考核,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工作按照组织、人社部门管理的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其具备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录用审批。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时间
武定县卫生系统公开引进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时间定于2015年3月5日至4月30日。
六、招聘费用
公开引进紧缺人才的费用由县卫生部门承担。
七、聘后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
八、纪律要求
1、为维护考试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在报名、笔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准考证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
4、整个考试招聘过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全程参与。
附件:《2015年武定县卫生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简章》。
武定县卫生局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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