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经城区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
青秀区所辖街道社区计生专干29名;乡镇计生专干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计划生育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符合岗位录取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3、年龄35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乡镇计生协管员如条件优秀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新闻、汉语文学及计算机专业毕业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处理未满7年或未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按公告时间、地址、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3月18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8楼0801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带原件验讫)、计划生育证明、《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计生协管员报名表》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1、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
2、计算机操作,测试分为100分制。
3、面试:从笔试、计算机操作两项考核合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行面试,测试分为100分制。
(四)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及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被考核人选。
(五)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录用人员名单。
四、招聘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如工作表现好,可以续聘。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招聘计生专干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1、街道社区计生专干基本工资2030元/月,合格等次绩效工资870元/月、优秀等次绩效工资2030元/年、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不予发放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评)。
2、乡镇计生专干基本工资1435元/月,合格等次绩效工资615元/月、优秀等次绩效工资1435元/年、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不予发放绩效工资(绩效考核由用人单位进行考评)。
(二)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有意应聘者请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http://qxq.nanning.gov.cn)查阅,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考核时间和地点。联系人:陆荣娟、联系电话:0771-5826588。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