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和专业水平。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8、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生)。2020年、2021年、2022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二)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应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按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用人单位认定。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6月27日及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和流程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上午12:00。
审核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3.报名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要求纯色背景、jpg格式、大小15—45k。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PDF版)、身份证原件(扫描PDF版)。
(3)学历、学位有关材料(扫描PDF版),具体包括:
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未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岗位要求具体专业、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报名时还需说明具体专业、方向,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说明(附件4)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之一。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应聘人员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由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
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报名、初审结束后,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分别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首次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需尽快与受聘人员按照最低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沂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533-3223195
沂源县人民医院0533-3233169
沂源县中医医院0533-3245274
沂源县妇幼保健院0533-3241158
报名邮箱:
沂源县人民医院yyxyyrsk@163.com
沂源县中医医院yyxzyyy@163.com
沂源县妇幼保健院yyxfybjy@zb.shandong.cn
监督电话:
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533-3237203
公告网址:
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http://www.yi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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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2022年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3:2022年沂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沂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