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浔区公办幼儿园第二批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专任教师47名(其中:面向2020、2021、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37名,面向社会10名),编外卫生保健教师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22年南浔区公办幼儿园第二批编外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0、2021、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区内公办幼儿园在职编外教师不得报考(含2022年已录取编外教师);区内民办幼儿园在职幼儿教师需经幼儿园同意方可报考,否则视作资审不通过。
(一)专任教师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3.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4日以后出生)。
5.户籍、学历和资格证要求:
第一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持有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第二类: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第三类: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方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入职后需在一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2023年7月30日前),否则视作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聘。
(二)卫生保健教师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户籍、学历和资格证要求:
第一类:持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或护理学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湖州市户籍(含三县两区,下同)。
第二类:持有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的社会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湖州市户籍。
第三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在南浔区内幼儿园(含民办)连续工作五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职的幼儿园教职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限湖州市户籍。入职后需在一年内取得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2023年7月30日前),否则视作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自动解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9:00—16: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南浔镇向阳路261号,南浔教育学院一号楼二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其他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证件类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①《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
②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另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
④相关学历毕业证书;
⑤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⑥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卫生保健教师岗位第二类报考人员需提供)
3.资格审核:区教育局成立招聘审核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7月10日,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专任教师采用备课、上微型课,备课时间60分钟,微型课时间10分钟;保健教师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即考核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四)公示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录用。其中混合岗位1、混合岗位2和卫生保健岗位的聘用人员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幼儿园(选岗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挑选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选岗后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s://www.zjnxedu.net/)公布,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2-3023385。
(三)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电话咨询: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8: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未尽事宜,由南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卫生保健教师).docx
南浔区教育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