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因工作需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47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11工程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一本院校师范专业院级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美术非师范类可为一本院校,师范类可为二本院校)。
3.师范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专业对口,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11工程”院校和美术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具有较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大学在读期间没有补考记录。
三、招聘方式
1.发布公告。在金华人才网、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金华教育网上刊登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12月2日,招聘学校在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及免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现场设展位接受毕业生报名;12月11日-14日,毕业生到相关招聘学校报名。
报名人员须填写《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有效证明和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和考试。各招聘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和社会发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进入考试,考试形式一般为上课,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指导下进行,接受开发区组织人力社保局和社会发展局的监督。
4.体检及考察。根据综合成绩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报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2)在校期间有违纪处分记录和补考记录的;
(3)以优秀毕业生身份应聘的人员不能在2018年7月底前提供相关文件、证书的;
(4)2018年7月底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211工程院校和美术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延期到2019年7月底前)的。
(二)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doc
附件2:金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