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中学语文、音乐、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紧缺学科岗位按2倍计,小学语文岗位按1.5倍计)的,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的招考名额。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学科的本次招聘考试。核减招考名额视情况另行调整并公告。男性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2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男性教师的招考名额,核减名额视情况调整到面向报考该学科的全体人员或增加其他学科的男性教师岗位并公告。
1.笔试:应聘者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1)音乐、体育(含幼儿园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小学),满分为100分。
(2)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分《学前教育》和《教育基础知识》(幼儿园)两部分,分别按占60%和40%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满分为100分。
(3)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按占60%和40%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满分为100分。
考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报考人员未参加兰溪考点考试的,作缺考处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招聘名额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此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办法通过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三)奖励加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可加8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
(四)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五)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七)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
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
2018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
动放弃聘用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
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
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
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兰溪市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应征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六、报名
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要求、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范围对口报名。报名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形式,经现场确认后有效。
(一)网上报名:填好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lxjtjdas@163.com,发送标题格式为:应聘××学科教师+姓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2月24日(正月初九)。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27日~28日(正月十二~十三),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外地考生允许于3月1日(正月十四)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补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兰溪市教育局(兰溪市丹溪大道333号)4楼会议室。
3.现场确认应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提前填写打印),身份证、学历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写有就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师范生需注明,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普通高校第一批(重点)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可放宽到4月11日前补齐,否则不予认可;
(2)优秀毕业生奖励加分及报名资格所需的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允许在理论考试之前补交);
(3)以“有二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在岗幼儿教师”身份报名的人员,需提供由当地学前教育管理部门签章的有二年(至2018年8月)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的在岗幼儿教师证明;
(4)二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5)报名考务费96元(收费标准与自学考试相同)。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随带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并现场拍照,逾期不予受理。网上未报名人员允许现场确认时现场补报。
(三)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名单在兰溪教育网(网址:www.lxedu.org)通知公告栏公示。
七、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为准(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网址:www.zjzs.net)。
(二)考试地点:在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准考证领取:由本人携身份证,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兰溪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职称资料室领取,也可委托他人代领(需凭考生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外地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下午4:00-5:00到考点学校传达室凭身份证领取。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教
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咨询电话:0579-88821127、0579-88821128
附1: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
附2:报名表(提前填写打印、现场确认时与资料一起提交)
兰溪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