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团区委下属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仑团区委下属事业单位区青少年宫拟招聘编外教师4名,青少年事务社工1名;主管的北仑区志愿者(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拟招聘工作人员3名。
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是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下属事业单位,是我区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场所,是培育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区青少年宫于2017年10月入驻北仑区富邦世纪广场6号楼,紧邻宁波轨道交通1号线长江路站,公共交通极为便利,宫内软硬件设施一流,是浙江省一级示范宫。
北仑区志愿者(义工)服务指导中心是由北仑区志愿者协会注册成立,是受北仑团区委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从事北仑区的志愿服务推广,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指导志愿者组织发展的机构,因事业发展需要,委托团区委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赋分、测试、面谈、体检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北仑区青少年宫
1、英语教师,1名;
2、舞蹈教师,1名;
3、书法教师,1名;
4、主持表演教师,1名;
5、青少年事务社工,1名。
(二)北仑区志愿者(义工)服务指导中心
1、工作人员,3名。
三、基本条件及报名安排
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优秀,具备与岗位适应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nbdfbl@163.com;
3、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17: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联系人及电话
画老师,0574-86795660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通知,初审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所需各类原件请在测试环节时交招聘单位进行证件复核。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及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用赋分、测试、面谈三个环节进行。赋分占综合成绩的20%,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谈占综合成绩的40%,最终招录人员择优确定。如经面谈环节,无适合人选,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聘人员较多时,按照赋分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人员数量6: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当前面人员自动放弃时,可按照赋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替补。
根据赋分和测试两个环节的综合成绩高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环节应聘人员,如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谈环节。
测试分以下两类,北仑区青少年宫社工岗位和北仑区志愿者(义工)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专业教师岗位测试采用说课和专业展示的方式进行,具体以参加测试的通知为准。
测试、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七、考核、录用及公示
北仑团区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征信记录、犯罪记录等负面记录进行审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核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将在宁波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
八、待遇
北仑区青少年宫工作人员,录用后在职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仑政办〔2014〕9号)和《北仑区青少年宫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并落实在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在未毕业期间我宫可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并发放实习补贴,符合住宿条件的提供宿舍。
北仑区志愿者(义工)服务指导中心录用后在职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并落实在职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在未毕业期间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并发放实习补贴。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内的岗位不能与《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中层副职工作人员公告》内岗位同时报考。
2、本次招聘委托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北仑分公司进行。公告未说明事项,由北仑团区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
2018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