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下半年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桐庐县教育局组织和实施。
2.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桐庐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桐庐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3.根据教育部规定,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县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9月27日-10月1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申请表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填写“桐庐县教育局”。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现场确认及接受申请阶段:
10月15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在当天至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102办公室咨询(平时也可电话咨询64218721或通过认定咨询QQ群(296563127)询问),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0月18日,体检。当日上午8:00点,请申请人至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二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携带教师资格体检表及体检费用现金300元。(体检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体检表上贴好小2寸照片(照片版本应与网报上传版本一致),写好个人信息及过往病史栏,并由本人签名。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需在体检表右上角注明“已婚”或“未婚”。体检费用多退少补。)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考虑是否申请参加本次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孕妇或备孕等)。体检时间地点若有变化,会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体检报告由教育局统一领取。
10月26日与29日(10月27日与28日为双休日不受理),现场确认、受理申请。工作时间内(8:30-12:00,13:00-16:30)各申请人到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服务区提交材料,提供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4.11月12日左右在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xxgks/xxgk_jyj/)通知公告栏公示本次拟取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11月28日左右寄发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请申请人及时浏览关注网站,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
5.高中段教师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桐庐县教育局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的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公告,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等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6.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桐庐县教育局咨询或在杭州教育网“办事大厅”中“行政许可”栏目及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查询。
7.申请人可加入2018下半年认定咨询QQ群(296563127)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桐庐县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64218721。
附件: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注意事项(含提交材料清单)
桐庐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
附件: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注意事项(含提交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