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教育局组团赴高校招聘2019学年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就平湖市教育局组团赴高校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2. 符合《教师法》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一年见习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二)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基本条件”, 还需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见附件1),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211工程”高校专业对口的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省级及以上师范院校专业对口的2019年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专业对口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达到如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两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四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六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5.符合以下条件者也可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为公费生,不含独立学院、民办学校毕业生)达到如下条件的:以学年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以学期评奖的,大学本科期间学期获得校级四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六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符合1或2条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本科、研究生连读。
三、招聘程序
由平湖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成立招聘工作组分赴高校进行现场招聘,每所高校将作为一个招聘点。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
1.应聘人员到报名点现场投递本人应聘材料(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材料包含:
(1)《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及复印件;
(4)师范类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师范类证明;
(5)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于各招聘会当天上午8:30-11:00参加现场报名。按招聘现场会时间顺序,相关招聘岗位若在前一招聘现场中已招满,下一现场将不再推出。届时请及时关注平湖教育信息网、平湖人才信息网公布的下一场招聘会推出的招聘岗位。各招聘场次安排如下:
基础课教师招聘场次
2018年11月24日,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25幢教学楼一楼101 103 105教室)。
职业类专业课招聘场次
(1)2018年11月17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二、三教学楼(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2)2018年11月24日,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25幢教学楼一楼101 103 105教室);
(3)2018年12月初,中国计量大学天健体育馆(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和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招聘会现场,经资格审核后,对招聘报名人数超过1:6的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签约
(1)本次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在招聘现场签约(初定每场招聘会的第二天进行),请各位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
(2)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报名当天通知为准。
(3)逾期不到,视作放弃。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4)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核。拟录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协议。
(五)体检、考核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教育信息网、平湖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19年8月份凭个人档案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每场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9年9月30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以及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5.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受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
7.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金老师 0573-85236899
王老师 0573-85236887
平湖中学 王老师 0573-85087123
当湖高级中学 周老师 0573-89172205
新华爱心高级中学 沈老师 0573-85019417
乍浦高级中学 曹老师 0573-85598500
平湖高级技工学校 宋老师 0573-85219551
平湖市培智学校 李老师 0573-85639626
2.监督投拆电话
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73-85010394(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平湖市教育局组团赴高校招聘2019学年教师计划
2.平湖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