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青少年宫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智能科技教师公告
浙江省海宁市是全国百强县市,是钱塘江观潮胜地,位于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南翼、浙江省北部,属于典型的江南水乡,气候四季分明,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才子之乡、文化之邦、皮革之都”的美誉。海宁市人杰地灵,名人辈出,是王国维、徐志摩、金庸、蒋百里等名人的故乡。
海宁市青少年宫是共青团海宁市委下属事业单位,是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她创建于1982年12月,1992年1月易地至水月亭西路262号,占地面积14223平方米,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2018年10月建成文宗路分宫,占地面积7928平方米,建筑面积15610平方米。曾被授予“全国先进青少年宫”、“浙江省青少年文化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海宁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被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和团中央等十部委评为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优秀团队奖。2016年被评为“浙江省县(市、区)级优秀青少年宫”。
现因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智能科技教师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智能科技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软件、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软件、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0周岁(1987年12月14日到2000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学年度校级二等及以上专业奖学金。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19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同时,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截至2018年12月 14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地址:hnsqsngbm@163.com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0时—12月21日17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海宁市青少年宫教师招聘报名表》(签名处必须手写)、全日制普通高校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学年度校级二等及以上专业奖学金获奖证书及评定办法、近期一寸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在规定时间内以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2月21日17时—12月24日24时。
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招录单位将于2018年12月25日0时—12月27日24时期间向初审通过人员报名邮箱发送准考证,初审通过人员自行查收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
2.资格复审: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奖学金获奖证书(需同时提供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如有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面试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面试形式为“试讲+提问”+“技能测试”,面试成绩=“试讲+提问”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综合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由青少年宫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海宁市青少年宫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海宁市青少年宫网站和海宁市人才网进行公布。
5.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地点为海宁市青少年宫(海宁市海洲街道文宗南路1号,大脚板乐园北侧),详细安排另行告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青少年宫网站和海宁市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宁市青少年宫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8年12月14日0时—12月21日17时通过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核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zjjxrs.gov.cn)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拨打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共青团海宁市委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青少年宫网址:http://hn.qsng.cn
海宁市人才网网址:http://www.hnrcrs.com
咨询电话:0573-87223221,13600566466
监督电话:0573-87638333,0573-87288453
海宁市青少年宫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