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2019年新教师公开招考面试、幼教技能测试办法公告
按照《绍兴市柯桥区教体系统2019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三)》精神,以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目的,确保新招聘新教师质量,特制订我区2019年新教师公开招考面试以及幼教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办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教体系统2019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三)》规定,各招考岗位以考生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岗位凡已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
采用结构化面试,通过粉笔字板书、根据给定的教育教学相关背景资料(不分学科)回答2个问题,主要考察应聘者粉笔板书、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计划能力和实际处事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生现场粉笔字板书和答题(含思考)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试原始成绩达到合格分(60分)方可取得体检、考察资格。
(三)实施办法
1.报考相同岗位(幼儿教育岗位除外,见本实施办法第5点)的考生面试编在同一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同一组中有不同岗位的,先抽岗位(学科)号。考生在候试室抽取面试顺序号。
2.考官实行属地回避、异地执考。每个试场设考官5人,取平均分作为考试面试成绩。
3. 第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参加下一位考生的面试旁听,旁听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以此类推。
4.评委第一次综合平衡打分在三位考生面试结束时进行,平衡打分结束后,前三位考生逐一进入面试室,由主考官分别告知其面试成绩。第四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在其旁听第五位考生面试后,由主考官告知其本人。以此类推。
5.由于幼儿教育岗位考生较多,同一组面试时间太长,因此抽签平分成两组进行面试。对于每位考生的成绩(面试后已告知考生)通过以下办法调整:先计算两组的平均分A1(第一组)、A2(第二组),再计算两组平均分的平均值(总平均分)A=(A1+A2)/2,然后计算总平均分与各组平均分的差(调整值)B1=A-A1,B2=A-A2(精确到0.01,保留正、负号),每位考生的最终成绩为考生已知成绩加上各组的上述调整值(第一组+B1,第二组+B2)。有关调整值在成绩公告中公布。
6.具体试题与评分规则由被邀执考单位提供。
(四)时间、地点
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于2019年5月25日(周六)8:00前至柯桥区实验小学报到,9:00正式开始面试,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完成后接着参加面试。
二、关于幼教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一)测试内容(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1.美工(满分30分):内容为命题简笔画,全体考生集中,独立创作。组织方提供四开铅画纸、油画棒(12色)、水彩笔(12色)。考试时间30分钟;
2.视唱弹琴(满分40分):由组织方提供视唱曲谱,考生抽取曲谱一份,边唱边用钢琴或电子琴伴奏。组织方提供钢琴、电子琴各一架,限3分钟内完成;
3.舞蹈(满分30分):根据规定主题,自编舞蹈动作,节奏自控(无伴奏音乐),限时2分钟以内完成。
(二)实施办法
1.考生8:00前报到,抽取顺序号,8:30开始在指定试场参加美工测试,完毕后参加其余技能测试;
2.视唱弹琴与舞蹈测试准备时间为5分钟;
3.技能测试评分设考官5人,取平均分;
4.具体的测试试题和评分规则由被邀执考单位提供
三、面试、幼教技能测试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5月25日8:00前到达考点(柯桥山阴路实验小学老校区),凭准考证(同笔试)和身份证方可进入,8:20后停止入场,尚未报到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幼教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处理。陪同人员一律在考点外止步。
2.考生进入考点后一律在教学楼一楼大厅上缴通讯工具(不得带入候试室),在本人考试全部结束后方可至学校传达室领取,并立即离开考点。考试期间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3.考生在候试室指定地点(具体安排详见考点现场公告)就座,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等候期间进出候试室须凭面试顺序号签条并经管理人员同意。
4.幼教考生须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参加完技能测试后,由工作人员逐一引导至面试候试室等候面试,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候试场地,不服从纪律的视作违纪处理。
5.幼教考生于8:15在简笔画测试室(详见考点公告)先抽取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顺序号,8:30准时组织技能测试。其余学科考生于8:30起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在候试室(见考点公告)抽取面试顺序号,9:00起首位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若考生8:30前(幼教考生为8:15前)尚未到达候试室抽取面试(幼儿技能测试)顺序号的,取消面试(幼儿技能测试)资格。
6.考生进入面试室前需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场地外指定位置,所需笔和纸张由工作人员提供,不得携带除顺序号抽签纸以外的任何资料,不得在面试试题卷上书写涂画,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及工作人员等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等带离试场。
7. 考生自己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下一位考生的面试旁听,旁听结束并在当场听取自己的面试成绩后,方能离开面试室。
8.考生如上午未能完成面试的,由组织方统一提供快餐。
附件:考场规则
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17日
附件:
考 场 规 则
1.考生进入考点后,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所有通讯工具应自觉交由组织方代管,于面试结束后至考点传达室领取。考生8:30前(幼教考生为8:15前)尚未到达候试室抽取面试(幼儿技能测试)顺序号的,取消面试(幼儿技能测试)资格,不得再进入考场。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后,按照现场公告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对应学科组候试室(详见考点现场公告)。其中,幼儿教育考生共用一个技能测试及面试顺序号(注意保管)。考生面试顺序抽签工作时间详见考点公告。
3.考生在候试室指定地点就座,不得高声喧哗。等候期间进出候试室须凭顺序号签条并经管理人员同意。
4.考生进入面试室前需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场地外指定位置;面试室准备时所需的笔和纸张由工作人员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在试卷上书写涂画,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旁听员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考生旁听须遵守旁听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面试考生进行干扰。
6.考生如上午未能完成面试的,中餐由组织方提供,一律在候试室用餐。
7.考生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确有要事需与外间联系,应由工作人员代为联系转达。
8.考生面试结束,应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区域,在领取收存的私人物品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9.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考场规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