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教学工作需要,拟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8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
时间:2019年6月28-2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三门技师学院图书信息楼三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润街道三门湾大道15号)。
报名时:带近期一寸照2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凭毕业院校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参加报名,但在2019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教学能力测试(说课)及结构化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各为60分。
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说课)×50%+结构化面试×5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定。
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初审合格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相关规定,视该岗位情况确定是否调整开考比例。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体检
按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因作弊等行为被主管机关取消考试资格,截止现场报名时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4.发现有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九、其他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应与之相同或相符,是否相符条件由本学院确定。
4.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 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或者在户口簿上注明服务处所。
十、本公告由三门技师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三门技师学院:057689312666;
监督电话: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683361711。
附件:
1、2019年三门技师学院研究生学历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门技师学院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
2019年三门技师学院研究生学历教师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户籍要求 |
教师1 |
国际商务、企业管理、工商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教师2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教师3 |
应用经济学类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教师4 |
工业设计、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学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教师5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工业机器人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户籍不限 |
教师6 |
金融学、国际贸易、电子商务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户籍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