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温州市直属民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和温州啸秋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人事代理)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基本素养或技能条件。
3.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
4.身心健康。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20届及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在录用一年内取得相对应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对应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0时~7月1日24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要通过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rczp.wzer.net)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可更改报名岗位。网上报名要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三)网络报名不成功者可现场报名。
1.时间地点:2020年7月2日(周四)下午1:30~4:00,各学校。
2.报名方式:携带报名表(在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rczp.wzer.net下载填写)及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教学荣誉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A4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
(四)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4日8时~18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网上提供图片)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中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注明缺失的内容,报考人员须在现场确认环节补全。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7月4日(周六)18时后在上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五)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各学校另行通知。
2.确认时,需在《温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招聘告知书》上签名。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将网上已初审通过的《2020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打印、本人签名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需要院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报名、审核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1∶2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予以公布。
三、考录程序及办法
考试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第二轮考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30%、70%,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校另行通知。
(一)第一轮考试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按30%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包括现场答辩和问题阐述。每人8分钟。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在考核现场面向全体考生公布。
(二)第二轮考试
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按70%计入考试总成绩。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教师岗位的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成绩合格线为75分(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第一轮考试30%+第二轮考试7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体检对象属温州市内公办学校在编人员或民办学校人事代理人员,须于2020年7月15日(周三)16:00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无法提供同意意见者,取消入围体检资格。其空缺岗位按成绩依次递补。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实行人事代理),在各学校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以录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录用(劳动)关系。
被录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不低于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自录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不予录用,2020届及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获取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录用合同。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六)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0577—86793104;温州市第六十一中学,0577-56586089;温州啸秋中学,0577-56586928/56586938;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
(七)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温州市直属民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和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x
2.2020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