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36名(具体详见《龙游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教师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常住户口(以2020年7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游县生源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限户籍: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或全国“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③学前教育岗位1可扩大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学前教育岗位2只限龙游县常住户口或龙游县生源的人员。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岗位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4.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三)年龄要求
1.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2.对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前教育扩大到初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中职农学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可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但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普通话等级且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被录用者须在国家恢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后的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予以解聘。)
2.报考学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
3.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的专业学科)相符。报考学前教育的专业不限。
4.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7月15日起,通过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y.zjer.cn/index.php)、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qz.gov.cn/)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16日9:00—7月23日12:00。
报名网站: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招聘专栏(zk.lyeduyun.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者填报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17日9:00—7月24日12:00。
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7月18日9:00—7月25日0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可相应增加同学科另一性别岗位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29日09:00—8月1日09: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试卷组成: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延迟到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名单于复审结束的当天予以公告。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中职专业课、学前教育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照报考学科分组进行。除中职专业课、学前教育外的学科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的能力、驾驭课堂教学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答辩等;中职专业课教师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学前教育教师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同一学科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时的,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具体办法如下:
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本学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组该学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中职专业课教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六)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学科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学前教育教师体检同时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七)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在龙游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需满5年。对1年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四、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拍照发到指定邮箱(lyjyjbm@126.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五)报考人员对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教育局反映。
(六)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智慧教育”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八)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九)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060。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需通过身份确认、衢州健康码和近14天行动轨迹核查、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二)对近14天来自或途经境外、湖北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求提供开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报告(检测报告日期需在7月27日及以后)。来自上述疫情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划分随省市相关文件动态调整,如出现调整,以调整的为准)考生,如需在龙游检测,需提前三天到达龙游并告知龙游县教育局人事科。
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向龙游县教育局报告,在2020年7月28日16:00前提供治愈出院资料(感染者)或结束管控证明资料(密切接触者),发送至邮箱:lyjyjbm@126.com(资料以姓名+报考学科命名)。龙游县教育局将把有关资料上报龙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如审核未通过,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做好考前个人防护。考试全程必须佩戴口罩。
(四)考生到达考点,在各项核验通过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考生依次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送医就诊,并对同一考场的考生和监考人员进行就地隔离管理;
(七)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附件:1.龙游县2020年新教师招考(聘)委托书
2.龙游县2020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目录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