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浔锦绣实验学校发展需要,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非事业编制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南浔锦绣实验学校非事业编制教师岗位11个。详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面向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4.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高层次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毕业的硕博士研究生,专业为教育方向或本科为师范类的,户籍不限;
2.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毕业的本科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户籍不限。
优秀毕业生具体指获得校(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称号(具体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校级综合奖学金一等1次(二等2次,三等3次)或担任过校、院学团组织领导职务或班级主要职务(具体指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副部长;分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正部长;正班长、团支部书记)1年及以上且获得过校级综合三等奖学金1次及以上或高校(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全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等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以上“荣誉”、“奖学金”和“职务”均指学年度,如属“学期”则按1/2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下午(星期四)13:00—15:3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6幢教学楼411教室
按大学所学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填写附件《南浔区锦绣实验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校园招聘活动只对本校学生开放。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还需准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3.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报语文岗位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各交1份复印件)。资审合格者进入面谈。
(三)面谈
资审通过后,组织现场面谈,面谈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情况,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下午(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16幢教学楼411教室
形式:均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备课6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面试成绩即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果有放弃,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根据学校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支持
1.设立购房补助。招聘后在南浔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助6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助3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补助15万元。
2.设立租房(生活)补贴。来浔工作后,在南浔区未购房,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期限为3年的租房补贴。(1)申请人居住在父母(投亲靠友)家里或居住在员工宿舍,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2)申请人在南浔租房居住,补贴标准上浮50%,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25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750元/月。
六、其他
1.本次异地招聘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因素,除取消招聘活动外,其他如遇现场地点位置临时变动等情况,不再另行公告通知。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均为非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区相关政策规定,参照我区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南浔教育网(http://www.zjnxedu.cn/)
5.本解释权属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咨询电话:0572-3018158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 南浔锦绣实验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docx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锦绣实验学校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