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江山中学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江山中学优秀教师配备,进一步提升江山中学办学质量,根据《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培育“两专”教师队伍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衢委人才办〔2021〕11号)、《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9〕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江山中学公开招引优秀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中政治教师。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三)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10年及以上的普通高中任教经历;
(五)年龄要求:45周岁以内。若报考者获得过县级名师或相应层次教育类人才荣誉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内;获得过地市级名师或相应层次教育类人才荣誉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内;对原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引进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教育大楼2楼209室)。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附件)及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职称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任教经历证明;⑥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上述证件、证书的原件经现场核对无误后归还给报名者。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均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谈,面谈内容主要围绕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在考核合格者中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和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考核环节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一)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三)聘用人员不服从江山市教育局工作安排或逾期不报到的;
(四)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江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70-4071617;
江山市教育局咨询科室:组织人事科(209室);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
本次教师招引工作由江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江山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