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的精神,2021年我校面向全省高校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旅游管理等九个专业学习。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类别、计划、高职高专阶段专业及收费标准
类别 |
院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 (元/年) |
英语要求 |
备 注 |
文史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1 |
旅游管理 |
180 |
53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物业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空中乘务、商务管理、市场营销、茶艺与茶叶营销、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旅游英语、旅游日语、人力资源管理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 |
文史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2 |
英语 |
250 |
53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 |
文史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3 |
汉语言文学 |
130 |
53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下沙校区 |
经管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4 |
市场营销 |
90 |
53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下沙校区 |
经管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5 |
电子商务 |
90 |
53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下沙校区 |
医学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6 |
护理学 |
90 |
60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护理、助产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 |
理工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7 |
应用化学 |
120 |
5300 |
CET四级425分及以上或CET三级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健康与环保、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化工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工业分析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妆品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保健品开发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化学教育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 |
艺术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8 |
视觉传达设计 |
25 |
10350 |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工业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工艺、包装策划与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美术教育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 |
艺术 |
0020 |
杭州师范大学 |
009 |
动画 |
25 |
9000 |
|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工业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工艺、包装策划与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美术教育的考生可报考。下沙校区 |
注:1.“备注”中注明条件的,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2.本计划表中学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与填报志愿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和填报志愿。
1.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于2021年3月14日9时至18日17时,以真实身份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选择招考类别,填报志愿。
考生自行在系统里上传一张本人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格式标准,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尺寸规格:最小160*120,最大192*144)。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1版)》确定。
每个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在本人所选定的招考类别内填报志愿,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学校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所在高校应引导考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填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专业,以免因专业基础不足而无法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2.资格审核与缴费
(1)资格审核
3月19日至22日,相关高校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3月23日9时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2)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23日9时至24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根据《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收费标准为110元/人次。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招考类别 |
考试科目 |
文史、法学、教育、艺术 |
大学语文、英语 |
理工、经管、农学、医学 |
高等数学、英语 |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2021年4月1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成绩核查限报一科,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成绩核查申报截止后一周,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成绩核查结果反馈。
五、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2.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3.投档办法
按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4.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5.高校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六、学籍管理
1.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2.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精神及我省实际,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含浙江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考生身份为退役士兵的,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上传身份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照片,浙江省户籍外省就读的退役士兵考生还须上传毕业证明照片。
八、其他
因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时间若有调整,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执行。本简章与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如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为准。
地 址: 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邮 编: 311121
网 址: http://bkzs.hznu.edu.cn
联系电话:0571-2886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