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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2021-05-06 15:57:32 点击:

贵州警察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贵州警察学院

学校代码:415201210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

第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文史

理工

对口专业

法学

2年

135

100

35

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安全防范技术、公安类专业

法学(贫困专项计划)

2年

45

35

10

监狱学

2年

35

30

5

监狱学(贫困专项计划)

2年

15

10

5

 

注:最终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为准。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考生资格审查、专业考试考务、录取等工作。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选拔条件

(一)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1 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1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贫困专项计划的毕业生一是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二是须是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

(二)毕业专业与章程第二条所述对口专业相一致。

(三)思想品德良好、学业成绩合格、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适应我校警务化管理要求。

第五条  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和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

1.我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组对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我校“专升本” 选拔条件的(特别是考生毕业专业与我校招生对口专业要求不符合),所报志愿无效,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资格审查时间:报考我校且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须于5月22日(9:00—16:00)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原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

(三) 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内容及参考书目

专业

考试内容

参考书

备注

法学

监狱学

宪法学

马工程教材:宪法学(第二版),胡云腾、胡锦光、李林,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12月版。

专业考 试

法理学

马工程教材:法理学,张文显、信春鹰、许崇德、夏勇,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2月版。

民法学

马工程教材:民法学,王利明、王卫国、陈小君,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版。

刑法学

马工程教材:刑法学(上)(下),贾宇,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版。

2.专业考试时间:5月23日9:00—11:30,考试地点:贵州警察学院。

3. 专业考试分数划线原则:分科类不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2 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第六条 录取方式

1.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专项计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专升本在第二批次录取。

2.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校。我校根据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如最后一个录取计划有多名考生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所报专业计划已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3.已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

4.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能会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一)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实行奖学金制度,依据学生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等级奖学金。    

(三)根据国家及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级贫困生助学金。

第八条 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经审核,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附 则

(一)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二)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贵州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1-85407599,85407159,

监督电话:0851-85400182

传     真:0851-85407599

注:我校将在官网(http://www.gzjgxy.cn/)下的招生就业栏目及时发布“专升本”考试的相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未按照学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作者:全国专升本考试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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