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升本各专业拟录取情况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招生 计划 |
录取 人数 |
最低 分 |
就读地点 |
001 |
环境科学 |
理工 |
35 |
35 |
194 |
本部南山校区 |
002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35 |
37 |
197 |
本部南山校区 |
003 |
网络工程 |
理工 |
35 |
38 |
207 |
本部河西校区 |
004 |
音乐学(师范) |
艺术 |
35 |
42 |
212 |
本部河东校区 |
005 |
环境设计 |
艺术 |
35 |
35 |
215 |
本部河东校区 |
006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35 |
37 |
217 |
本部河东校区 |
007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35 |
39 |
212 |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我校专升本各专业首轮投档录取工作已结束,完成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末位同分考生一并投档录取。
二、拟录取学生几点说明
1.录取手续办理
根据《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2.学生档案转递
被我校专升本录取的学生,学生个人档案由毕业的高职院校组档后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电话:0575-88345555。如果是学生党员,还需由学生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3.录取通知书寄送
预计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中旬寄送。录取通知书将按学生在浙江省专升本报名系统中所留的联系地址寄送。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专升本录取学生在毕业离校后通常会更换联系电话,导致无法联络,影响录取通知书正常寄送,在此提醒考生,如需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与联系电话,请于6月20日之前发申请到:sxwlxyzsbgs@163.com,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附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逾期不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