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保定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6
三、校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保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18年办学历史,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毗邻京津,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距雄安新区最近的一所高等院校。2014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学校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河北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是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学校的化学、物理学、小学教育、日语、软件工程、美术学、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物联网工程等10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九、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1.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
2.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500元。
3.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助、免、贷、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多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并制定了《保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保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意见》等管理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十一、其他
1.学校学生处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对以保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邮政编码: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72022(学生处)
传真:0312—5972022
学校网址:http://www.bdu.edu.cn
微信公众号:保定学院学工在线
E-mail:xsc@b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