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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家庄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时间:2022-04-21 09:26:01 点击:

石家庄学院2022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石家庄学院(学校代码:10102),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University”。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归口部门学生处,具体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河北省教育厅规定的具有2022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关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事项,均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与学费标准

1.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学校2022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总数4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名称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学制

授予学位名称

考试类别

学费标准(元/年)

教学地点

1

旅游管理

50

2年

管理学学士

经管

4600

校本部

2

信息与计算科学

20

2年

理学学士

理工

4900

校本部

3

应用心理学

30

2年

理学学士

理工

4900

校本部

4

商务英语

50

2年

文学学士

外语

4900

校本部

5

广播电视学

50

2年

文学学士

文史

4600

校本部

6

法学

45

2年

法学学士

文史

5060

校本部

7

广告学

50

2年

文学学士

文史

4600

校本部

8

历史学

30

2年

历史学学士

文史

4600

校本部

9

动画

20

2年

艺术学学士

艺术

8000

校本部

10

舞蹈学(不招体育舞蹈)

25

2年

艺术学学士

艺术

8000

校本部

11

音乐学(声乐)

15

2年

艺术学学士

艺术

8000

校本部

12

音乐学(器乐)

15

2年

艺术学学士

艺术

8000

校本部

合计

 

400

 

 

 

 

(注:表中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均按照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2.学校总体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河北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的结果为准。学校不预留计划。

五、录取规则

1.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2.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录取规则: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规则: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六、学籍学历管理

1.入学报到及学籍注册:专升本新生报到入学时,须持有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升本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每名新生的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的,不予学籍注册。

2.毕业证书及学历注册:普通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为具备毕业生资格的学生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和颁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石家庄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电话:0311-66617100(工作时间)

网址:石家庄学院:http://www.sjzc.edu.cn

学生工作处:http://xsc.sjzc.edu.cn

地址: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道6号

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邮编:050035

八、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由石家庄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作者:全国专升本考试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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