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
招生报名与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教考院成招[2016]18号
区内有关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报名与考试工作,根据《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考院成招[2011]12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报名与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各高职(专科)院校须在2016年3月13日前,按照《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考院成招[2011]128号)和各本科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的要求,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专业基础课选拔考试(专业基础课依据本文件附件1:《2016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专业基础课目录(参考)》执行),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推荐考生比例可按本校当年专科毕业生的30%确定。推荐考生报考资格要严格审查,防止跨专业报考、冒名顶替、重复报考和弄虚作假。其中,3月9日至11日,各高职(专科)院校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的学校管理系统生成考生报名账号,下载打印《考生报名通知单》,按报考科类、专业分发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凡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并被审查、推荐的考生,凭《考生报名通知单》于3月14日8时至16日18时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nxjyks.cn)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须二代身份证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要求见本文件附件2:《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电子照片标准》),确认信息无误后上报。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
3月17日至18日,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等到考生所在各高职(专科)院校专升本招生管理部门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签字,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宁价费发〔2011〕59号规定,报名考试费每人145元),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时,各高职(专科)院校统一打印出《宁夏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报名审查登记表》(简称:报名审查登记表),指派专人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在学信息、专业课考试成绩、报考院校及科类、报考专业志愿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经进一步审查,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与规定的,在网上点击“确认通过”,考生在《报名审查登记表》签字确认。各高职(专科)院校由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报名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各高职(专科)院校保留一份,另一份在录取结束后和原专科档案一起转入招生院校。
(四)院校报名缴费
现场报名确认结束后,3月25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向宁夏教育考试院上缴专升本考生考试费125元(每生报名考生费145元/人, 各高职(专科)院校留用报名费每生20元/人)。
二、考试实施
(一)统考科目
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宁夏教育考试院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说明》(简称:考试说明)组织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及录取工作。
(二)考试时间
2016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时间为4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或见准考证中确定的时间与地点)
(三)考试组织
1.考生必须到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的要求设置。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标准考场按30人编排。
2.考试前一周,各生源学校组织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3.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安排考试实施工作,考点学校负责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4.各生源学校要在考前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做好交通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同时要加强考生考前培训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了解和掌握《考生须知》,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成绩公布
4月下旬,本次考试阅卷完成后,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将公布2016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成绩,考生也可在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上查询成绩。
四.录取安排
5月上旬宁夏教育考试院通过网上录取的形式组织招生院校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将按照《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考成招[2011]128号文件)执行。
各本科招生院校须按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费标准(每生100元)向宁夏教育考试院缴纳专升本招生录取费。
五、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统考成绩、报考志愿、录取信息等内容,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建立。另一种是纸介质档案,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专科学籍档案(含《普通专科院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专科毕业材料、专科各科成绩表等)、专升本报名审查登记表等。考生纸介质档案由生源院校负责建立并保管,考生专升本录取后,由生源院校转入招生院校。
附件1:2016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专业基础课目录(参考)
附件2:《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电子照片标准》
2016年2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电子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20~200 kB,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电子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20kB~200kB),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