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区级事业单位从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区基层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名。具体岗位名额和相应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
巴州区符合资格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费渠道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医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报名时间);
4.无违法违纪记录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至9月29 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02室(联系电话:0827-2131863)
(三)报名资料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选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选报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选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报考者现场提供的材料进行判定是否合格。
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始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选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按期参加考试。
(五)岗位调整
选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选聘职位应于调减或取消,岗位调减公告将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zqzf.gov.cn)发布。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查分。考生若对笔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带上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02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数和选聘名额比例未达到2:1的,经批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复审的,造成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批准,可在参加笔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中,依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带上《笔试准考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02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 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对象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二)考察组织及实施
考察工作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应由不少3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事业人员身份)。被考察人选原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相关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延伸考察。
(三)递补
考察对象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且有面试成绩的人员中依选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选聘单位提出。
(四)体检
按选聘岗位和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卫计局统一组织(时间待定),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开招录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
七、公示及手续办理
选聘部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选聘岗位等额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zqz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的人员,由各选聘单位按规定报批,报考者在公示期满后的2个月内由本人联系选聘部门办理流动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监督。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选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是选聘部门与报考者的重要联系渠道,选聘过程中如有公告内容变更及岗位调整、补充、后续工作等事项将会在选聘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最新信息。
报考者在应聘期间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主动与选聘部门联系,因本人原因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选聘后续各环节均须出示,如相关证件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具体实施,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2131863(巴州区卫计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27-5265220(巴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