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因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高以上职称人员8名。现将有关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人数
共引进8名临床医师,具体条件如下:
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乡镇类副高职称除外),从事妇产科、普外科、重症医学、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儿内科、骨科等临床医学专业工作10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9月25日上午8:00起至10月18日下午17:00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地点:报名方式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附个人简历,请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扫描上传至邮箱287017854@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则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萍乡市昭萍东路152号)。
(三)资格审查:由医院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人社局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医院按规定提出具体人选,经市卫计委同意并报人社部门确认,再将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可登录萍乡市政府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萍乡人才网网站下载)、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含职级职务证明材料)。
四、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只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拟聘任职位匹配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
2、计分办法:按百分制计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最后必须经主考官、计分计时员、监督员签名。
3、面试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下午2:30。
4、面试地点: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会议室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799-6832665 联系人:李玉
监督举报电话:0799-6834755 、0799-6832670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