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录若干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28周岁以下(司法警察按岗位要求执行);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书记员12名
能掌握电脑的基础性操作,法学专业优先。
(二)网络技术人员1名。
1.能熟练掌握windows系统、常用软件的安装及维护,熟悉网络基础知识,有较强的运用能力。
2.网络工程、信息科学技术、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优秀。
(三)司法警察2名
1.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2.大学生退伍士兵和警校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部队退役士官年龄可放宽到30岁。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2400元/月,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司法警察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求职简历发至南康区法院政工科邮箱(nkfyzgk@163.com),或直接到南康法院政工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
(3)各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司法警察岗)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含体能测试)合计为100分;
2.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现实表现、是否存在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聘用
经考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招聘者的岗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按全额工资发放;试用期后签订正式合同,并缴纳相关的保险费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康区人民法院 邮 编:341400
电 话:0797-6686085 18270025213(温)
司法警察岗 0797-6686053 13507973543(黄)
2018.05.21